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民法典中对配偶的具体解释
〖One〗、配偶身份权是夫妻之间在配偶身份状态下相互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的总称。配偶身份权就其法律属性分析,一般包括三层含义:
〖Two〗、一是基于对历史上家长权、夫权的否定,在夫妻之间进一步强化的配偶人格权,如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育权等。
〖Three〗、该类权利本不属于身份权范畴,但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普遍存在,且仍在现实表现的男性中心文化氛围下,使婚姻成了扼杀女性人格权的牢笼,所以,近现代亲属法不得不将部分人格权的内容,反映在配偶身份权中。
〖Four〗、二是直接由婚姻这一共同体的内在特性规定的配偶身份权,如同居权、互负忠实义务等
[Two]、民法典出台后婚姻法解释还有效吗
民法典生效后司法解释还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法律的废止有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结束,该法即自动终止,二是法律为某一特定情况而制定,一旦该情况消失,即应废除该法,三是以新法取代旧法。
[Three]、婚姻法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什么意思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意思是: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男女双方并没有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当然更不可能有性生活了。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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