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指数74的一些知识点,和婚姻指数72.6是什么意思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74岁丧偶该不该再婚
74岁的老人丧偶比较好就不要结婚了。如果有特别情投意合的的人可以搭伙过日子。生活能自理的就自己过,子女孝顺的就跟着孩子们过。把感情的寄托转向自己的后辈,晚年生活才会轻松快乐。古稀之年再婚后患多于欢愉。
[Two]、中国女性离婚率
2.随着女性经济的独立,男女比例远大于女方,地位提高。再加上网络毒鸡汤的吹捧,导致一部分人认不清现实,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一言不合就要离婚!毕竟再丑再怎么样女人不愁嫁!
3.近来我国阴盛阳衰,女性挣钱比男的容易还许多都挣的比男性还多,而社会又把挣钱的多少来评判一个人的成功与否。这样导致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幸福指数降低,婚姻都要靠金钱来维系,又喜欢攀比,大数据显示我国有3000万男光棍,女生的优越感由此爆棚!一切有利的都偏向于女性必然婚姻会出问题
[Three]、日本的离婚率高吗
日本离婚数字居高不下,2002年签字离婚的夫妇多达29万对。有人怪经济不景气,有人怪欧美潮流,也有人认为,这是社会内部的病态,必须检讨。除了寻找根源,不少人加入“抢救婚姻大作战”。例如一名女作家开“研究所”,每年上门求助的个案超过1000宗。日本自杀率上升与经济不景气成正比。日本的统计学家近期纷纷指出,日本离婚率与经济同样脱不了关系。日本卫生部劳动署的一项调查显示了离婚率的增加,单亲家庭超过了220万,预计数字还会攀升,这使得日本社会忧心忡忡。爱情苦果不仅让个人难受,也让国家承受额外的财政负担,背负社会的副作用。在烛光月下,总可以看到一些日本年轻男女爱得真、爱得诚。然而,在另一些无人关注的角落里却埋伏着爱情的阴暗。不少年轻夫妇面对破碎婚姻,吞噬着爱情苦果,独自地流泪……每两分钟一宗离婚案统计数字显示,日本在泡沫经济崩溃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每年的离婚案件都处于28万宗的高水平;到了2002年,日本经济跌入谷底时,更上升到29万。每隔2分钟,就可看到一对日本夫妇办离婚手续。分析家认为,日本近来居高不下的离婚数字不能继续解释为是追赶欧美思想开放的后果,日本社会内部,无法革除的病态必须受到检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著名爱情文艺小说家渡边淳一写了反映日本已婚男女偷情的小说《失乐园》造成了空前轰动。隔年,各地陷入金融危机,日本经济也随之跌入谷底。今年初,他在《日本经济新闻》连载另一小说《爱的流刑地》,描写老年作家与少妇偷情,再叫日本上班族疯狂。可是,一些经济分析却惟恐小说反映的社会病态,将又是日本经济走下坡的另一预兆。文艺小说描写的不伦恋情引起轰动,说明它正好说中人们心里的弱点。出轨的爱情观也为越来越多日本夫妇的婚姻亮起红灯。心理学家在分析有关离婚问题时指出:“人们是在心理状态不好、产生不安时,才幻想做出荒唐的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也难断家务事。然而,为挽救日本失去平衡的爱情观,乱了套的婚姻法则,日本官方、媒体,以及不少法律界与社运人士都在近期投入挽救工作,以期待能够早日收拾这些残局。日本一些电影院为鼓励中年夫妻外出,开始售卖“夫妇电影优待券”。喜欢群体生活的日本,一些社区在近期也开始主办“夫妇旅行团”,让夫妇们能够暂时放下家庭,出外郊游,促进感情。日本放映的一部名为《夫妇》的电视剧也被认为是在婚姻不景气中,启发人们挽救婚姻危机的好题材。一个较新的手法是在男性杂志刊登了婚姻警言,妻子的感想,呼吁男人务必顾家。女性杂志中,也开始成立共同维护良好婚姻的口号,让在不知不觉走上爱情边缘的怨偶能够早日回头是岸。再婚女作家开家庭研究所为消除日本社会对“离婚”两字的偏见,44岁女作家池内广美将自己的离婚命名为“罢工离婚”。她说:“过去日本的传统社会,女性好像生来就必须忍受,强忍着眼泪继续不合理的婚姻生活。”池内广美24岁结婚,她在婚后8年发现婚姻失败后,决定领着5岁的孩子离婚。她开始写作、工作。当经济自主后,便与一群妇女成立了离婚询问中心。1997年,她发现亮起红灯的家庭越来越多后,便联合10多名精神心理专家和法律顾问开设了“家庭研究所”,成为日本第一家民办婚姻研究中心。中心除了研究日本的家庭结构变化,也设有结婚、离婚以及再婚三种学校,为男女解决爱情、婚姻问题。这个一年处理至少1000个离婚个案的中心,每天都必须应对从日本各县城来求助的男女。日本的法律是夫妻双方签字,离婚就马上生效。不过,家庭研究所的律师们却主张,不到最后关头不离婚。他们首先是通过观察,了解夫妇们不合的真正原因。之后,再为夫妇进行心理、精神辅导,寻求双方和解。结婚要理性离婚得理智有过一次婚姻失败的池内广美说:“结婚必须要理性,离婚更得理智。离婚不如结婚那么简单,它基本上等于是一个家庭经济的分散,夫妻必须面对生活走入贫穷的问题。另外,孩子们的养育问题也不容易解决……日本社会不如欧美国家,父母离婚,孩子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适应。”日本的市进学院近期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日本孩子与父母的亲密度,影响着他们的学习进度。父母的家庭生活影响孩子们的学习态度,家庭文化与孩童成绩有关联。池内广美1999年再婚。近来,她不仅珍惜婚姻,也鼓励周围的离婚人士必须重组家庭。虽然没有欧美国家那样普遍,但是随着单亲家庭增加,日本离婚人士中勇敢走出过去阴影,组织继父、继母家族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男人不明白为何要离婚?一名34岁日本男子到家庭婚姻研究所申诉:“有一天,妻子突然告诉我,她决定离婚。问她理由,她也不说,我真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她?”日本家庭婚姻研究所表示,日本的离婚案件中,有74%以上由女方提出。辅导室内也经常听到男人们说:“我不**不嫖,又不施暴力……”这一类不明不白就面对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典型。处理这类个案,辅导员们通常会询问男人们:“你们夫妇俩真的很好吗?”男人回答:“是的,很好,自认比其他夫妇好。”辅导员继续问:“怎么好法?”男人回答:“结婚以后,我还经常陪他去买衣服。她虽然是个家庭主妇,但是对我的工作也很有兴趣,以前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辅导员继续问:“以前?那是什么时候?”男人的语气开始略带思索,回答:“以前……不就是以前吗……”之后,男人似乎找到了“离婚理由”一般,不再说话了。日本家庭婚姻研究中心分析指出,妻子们需要丈夫们的关怀。其实,妻子们都得经过漫长思考才把离婚说出口。对妻子缺乏关怀,就会让这离婚念头变成事实。爱情,不只要专注,也要关怀。
[Four]、民法典中婚姻法则
〖One〗、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Two〗、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Three〗、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Four〗、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Five〗、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Six〗、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Seven〗、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Eight〗、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Nine〗、第一千零四〖Fourteen〗、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Ten〗、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1〖One〗、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1〖Two〗、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1〖Three〗、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1〖Four〗、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1〖Five〗、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Six〗、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Seven〗、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1〖Eight〗、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Nine〗、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0、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One〗、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Two〗、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Three〗、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Four〗、第一千零五〖Fourteen〗、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Five〗、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Six〗、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
2〖Seven〗、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Eight〗、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2〖Nine〗、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0、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One〗、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3〖Two〗、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Three〗、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Four〗、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Five〗、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Six〗、(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3〖Seve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Eight〗、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Nine〗、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0、(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
4〖One〗、(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Two〗、第一千零六〖Fourteen〗、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Three〗、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Four〗、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4〖Five〗、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Six〗、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Seven〗、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4〖Eight〗、(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4〖Nine〗、(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50、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5〖One〗、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5〖Two〗、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5〖Three〗、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5〖Four〗、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5〖Five〗、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5〖Six〗、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5〖Seven〗、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5〖Eight〗、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5〖Nine〗、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60、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6〖One〗、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6〖Two〗、第一千零七〖Fourteen〗、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6〖Three〗、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6〖Four〗、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6〖Five〗、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6〖Six〗、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6〖Seven〗、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6〖Eight〗、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6〖Nine〗、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70、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7〖One〗、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7〖Two〗、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7〖Three〗、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7〖Four〗、(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7〖Five〗、(三)有**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7〖Six〗、(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Seve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Eight〗、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Nine〗、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80、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8〖One〗、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8〖Two〗、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8〖Three〗、第一千零八〖Fourteen〗、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8〖Four〗、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8〖Five〗、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8〖Six〗、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8〖Seve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8〖Eight〗、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8〖Nine〗、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90、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9〖One〗、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9〖Two〗、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9〖Three〗、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9〖Four〗、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9〖Five〗、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9〖Six〗、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9〖Seven〗、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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