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 婚姻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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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婚姻法解释三14条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2.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是什么意思

[One]、婚姻法解释三14条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第〖Fourteen〗、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Two]、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这个婚姻法解释可能还需要个解释,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要么是天然孳息(指母牛生小牛等),要么是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要么是自然增值。如果都除外,就不存在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了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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