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法46条规定解释的一些知识点,和婚姻法46条规定解释全文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2023年婚姻法第46条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Two]、婚姻法解释一二三全文
〖One〗、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Two〗、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Three〗、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Three]、婚姻法46条的追诉时间
〖One〗、离婚后追诉期的长短,需要看当事人的诉求内容来定。如果是重新起诉分割共有财产,诉讼期限是3年。如果是无过错方主张得到赔偿,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诉讼。
〖Two〗、《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Three〗、(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Four〗、[One]、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Five〗、[Two]、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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