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若干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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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民法典中对配偶的具体解释
  2. 1998年婚姻法有关财产问题的司法解释

[One]、民法典中对配偶的具体解释

〖One〗、配偶身份权是夫妻之间在配偶身份状态下相互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的总称。配偶身份权就其法律属性分析,一般包括三层含义:

〖Two〗、一是基于对历史上家长权、夫权的否定,在夫妻之间进一步强化的配偶人格权,如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育权等。

〖Three〗、该类权利本不属于身份权范畴,但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普遍存在,且仍在现实表现的男性中心文化氛围下,使婚姻成了扼杀女性人格权的牢笼,所以,近现代亲属法不得不将部分人格权的内容,反映在配偶身份权中。

〖Four〗、二是直接由婚姻这一共同体的内在特性规定的配偶身份权,如同居权、互负忠实义务等

[Two]、1998年婚姻法有关财产问题的司法解释

〖One〗、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Two〗、《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比较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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